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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结算业务
日期:2007-1-20 14:29:59  编辑:www.chinaeis.com  人气:

 

银行开销户
结算品种
结算收费
商业汇票的
承兑和贴现
一、银行开销户

银行帐户种类

1、基本存款户
是企事业单位主要存款户,该帐户主要办理日常转帐结 算和现金收忖,存款单位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该帐户办理。 基
本存款户的开立须报当地人民银行审批并核发开户许可证,许可证正本由存款单位留存,副本交开户行留存。企事业单位只能选择一家商业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户。

2、一般存款户
是企事业单位在基本帐户以外的银行因借款开立的帐户,该帐户只能办理转帐结算和现金的缴存,不能支取现金。

3、临时存款户
是外来临时机构或个体经济户,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帐户,该帐户可办理转帐结算和符合国家现金管理规定的现金收付。

4、专用存款户
是企事业单位因基本建设、更新改造或办理信托、政策性房地产开发、信用卡等特定用途需要开立的帐户,该帐户支取现金时必须报当地人民银行审批。

开户手续

1、填制开户申请书

2、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开立基本存款户应出具下列文件之一:

(1)、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正本;
(2)、中央或地方编制委员会、人事、民政等部门的批文;
(3)、军队军以上、武警总队财务部门的开户证明;
(4)、单位对附设机构同意开户的证明;
(5)、驻地有权部门对外地常设机构的批文:
(6)、承包双方签定的承包协议;
(7)、个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开立一般存款户应出具下列文件之一:

(1)、借款合同或借款借据;
(2)、基本存款帐户的存款人同意其独立核算单位开户的证明;

开立临时存款户应出具下列文件之一:

(1)、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临时执照:
(2)、当地有权部门同意设立外来临时机构的批件;

开立专用存款户应出具下列文件之一:

(1)、有权部门批准立项的文件;
(2)、国家有关文件的规定;

销户手续

1、存款人可以根据需要撤消其在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存款人撤消存款帐户时,应与银行核对帐户余额,经银行审查同意后,办理销户手续。销户时,单位应交回剩余的重要空白凭证和开户许可证。

2、销户有关规定

(1)、一般存款帐户余额不得超过企事业单位在开户 银行的借款余额,超过部分开户行将通知单位5日内将款项划转基本存款帐户,逾期未划转的银行将主动代为扣收,借款清偿后要办理销户。
(2)、临时存款帐户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一年,超过一年的将予以销户。
(3)、企业销货款,异地汇入款项中除基建或专项工程拨款外的非专项资金不得进入专用帐户。
(4)、存款人改变帐户名称的应先撤消原帐户,再开立新帐户。
(5)、开户行对一年未发生收付款活动的帐户,将通知存款人自发出通知30日内(以邮戳日为准)来行办理销户手续,逾期将视为自愿销户。

违反帐户管理行为的处罚规定

1、企事业单位将销货款转入其专用存款帐户的,除要求及时将款项转回基本存款帐户外,将被处以5千元至1万元的罚款。

2、企事业单位弄虚作假,骗取银行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将被处以2万元至5万元的罚款,并要求立即撤消。

 

二、结算品种

银行汇票  商业汇票  银行本票  支票  汇兑  托收承付  委托收款 保付支票

1、 定义:
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2、基本流程(见图示)

 

注:①申请签发银行汇票:②收妥款项后出票:③交收款人(持票人):④提示付款:⑤持票人开户行收妥后入帐:⑥提交代理付款行,⑦银行间清算资金:⑧多余款退申请人。

3、基本规定

(1)、使用范围
可以用于单位或个人的各种款项结算。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帐,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
(2)、出票和兑付
银行汇票的出票和付款,限于经总行批准可以签发和兑付银行汇票业务的机构办理。跨系统银行签发的转帐银行汇票的付款,须通过同城票据交换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提交给同城跨系统签发行的代理机构审核支付后抵用。
(3)、付款人和代理付款人
银行汇票的付款人是出票银行。银行汇票的代理付款人是代理出票银行审核支付银行汇票款项的机构。
(4)、提示付款期限
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一个月。
(5)、汇票的付款和退款
持票人为单位的,不得向未开立存款帐户的代理付款行申请付款;持票人不得提交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的、实际结算金额更改的、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汇票。
对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未获付款的银行汇票持票人,可在两年票据权利时效期内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个人身份证件或单位证明,持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请求办理退款。 银行汇票丧失,票据权利人可凭法院出具的其享有票据权利的证明为其办理付款或退款。
(6)、汇票的背书转让
银行汇票的背书转让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银行汇票背书转让,背书人应在银行汇票背面签章,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和背书日期。背书人为个人的,应为其本人的签名或盖章;背书人为单位的,签章应为该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加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名章。

三、结算收费

支付结算业务收费

1、收费种类办理支付结算业务,应分别收取邮费、电报费、手续费(各种结算业务手续费、退汇、挂失及查询手续费、信用卡年费、特约手续费、异地存款取款手续费)、凭证工本费(含信用卡卡片费)。

2、 收费范围
除财政金库全部免收、存款不计息帐户免收邮费、手续费外(电报费照收),对其他单位和个人都按照规定收取各种支付结算业务费用。

3、 收费标准
按照"支付结算业务收费表"和"信用卡业务收费表" 收取手续费、邮电费;跨系统异地汇划的邮电费标准按当地人民银 行电子联行收费标准执行;各类票据、凭证的工本费按照票据、信用卡、结算凭证的成本价格收取;邮费,单程的每笔按邮局挂号信每件收费标准收费;双程的每笔按邮局挂号信二件收费标准收费; 客户要求使用特快专递的,按邮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超重部分按邮局规定的标准加收。电报费每笔按四十五字照电报标准收取,超过的字数按每字收费的标准加收。急电均加倍收取电报费。

4、 费用收取方式
支票的手续费由银行直接向购买人收取(对邮电费和手续费可以收取现金),其他结算的手续费、邮电费由银行向委托人收取。

支付结算业务的罚款

1、 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银行不符的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地区,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将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百分之五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对屡次签发的,将停止其签发支票。

2、 对付款人到期无款支付,逾期不退回托收承付有关单证的,银行将自发出通知的第三日起,按照该笔尚未付清欠款的金额,每天处以万分之五但不低于50元的罚款,并暂停付款人向外办理结算业务,直到退回单证时止。

3、 未经开户银行批准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收款人开户行不得受理其办理托收;付款人开户银行对其承付的款项应按规定支付款项外,还要对该付款人按结算金额处以百分之五的罚款。

四、商业汇票的承兑和贴现

商业汇票的承兑

1、定义
商业汇票的承兑是指建设银行作为付款人,根据出票人的申请,承诺在汇票到期日对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办理商业汇票承兑业务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真实、合法的商品、劳务交易为基础,严禁承兑无合法交易的商业汇票。

2、汇票承兑的受理对象

向建设银行提出汇票承兑的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帐户;
(2)、以真实合法的商品、劳务交易为基础,并在交易合同中注明以银行承兑汇票作为结算工具和方式;
(3)、出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到期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4)、出票人以往与建设银行的信用业务往来信誉良好;
(5)、能够提供符合下列要求的担保:
A:AA级客户按不低于出票金票的10%交存保证金,剩余部分提供经承兑银行认可的质押担保、抵押担保或第三方保证;
B:A级客户按不低于出票金额的20%交存保证金,剩余部分提供经承兑银行认可的质押担保、抵押担保或第三方保证;
C:BBB级客户按不低于出票金额的50%交存保证金,剩余部分提供经承兑银行认可的质押担保、抵押担保或第三方保证;
D:BB级(含)以下客户按出票金额的100%交存保证金。AAA级客户可免于提供担保

3、汇票承兑的初审内容
(1)、客户评价所依据的基础材料;
(2)、承兑业务材料;
(3)、担保材料。

4、汇票承兑的办理

承兑银行按最终审批同意的金额、期限等与出票人、担保人协商,正式签定《银行承兑协议》和保证书或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按总行统一制定的文本格式)。


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后,出票人才能办理承兑:
1、承兑申请经审查批准且《银行承兑协议》正式签署生效;
2、《银行承兑协议》项下的担保合同正式签署生效;
3、出票人实际履行了《银行承兑协议》和担保合同中约定在承兑前应履行的义务;
4、出票人已履行了其他约定的义务。
5、一份银行承兑协议只能承兑一张商业汇票。每张汇票金额不得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期限自出票日至到期日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商业汇票的贴现

1、定义
商业汇票贴现是指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转让于银行,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付给持票人的一种融通资金行为。

2、商业汇票贴现的受理对象
(1)、在贴现银行开立存款帐户;
(2)、与出票人或其前手之间具有真实合法的商品、劳务交易关系;
(3)、申请贴现的商业汇票合法有效,未注明"不得转让"字样;
(4)、汇票必须是以下某一银行承兑: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福建兴业银行、上海银行、北京市商业银行、天津市商业银行、广州市商业银行、深圳市商业银行。

3、商业汇票贴现的初审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必须做到以下要求:
(1)、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完整、齐全;
(2)、提交《申请书》的内容与形式完整规范;
(3)、相关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4)、贴现申请人为汇票的合法持有人。

4、 商业汇票贴现的办理
贴现银行信贷部门根据最终审批同意的意见和计划财务部门的资金安排意见,将通知贴现申请人。贴现申请人必须按要求填制一式五联贴现凭证,然后由贴现银行的行长或主管信贷的副行长在贴现凭证第一联上签批。

5、商业汇票贴现的规定 贴现期限自贴现日至汇票到期日止,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商业汇票贴现的费用

1、贴现利息的计算
贴现利息=汇票金额×贴现天数×(月贴现率/30) (承兑银行在异地的,贴现天数应另加3天划款时间)

2、付金额的计算
实付贴现额=汇票金额-贴现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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